2010年燕郊户口办理流程如下:
办理户口人数
60平米以下一个名额,70-80平米二个名额,80平米以上三个名额,110平米以上四个名额。
办理户口条件
1. 房地产开发商部门的介绍信(注:开信时必须是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。购房合同、房产证。
2. 房产证、契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已结婚的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4. 原籍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并证明迁移人的相互关系;
5. 小孩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96年以前出生无医学证明的凭派出所开具的相互关系;
6. 原籍派出所证明现实表现(必须注明有无犯罪记录及有无练HD并要求民警签字;
7. 原籍县以上计生局证明(必须注明婚姻状况,生育几个子女,是否违反计生政策)。
8. 填审批表,按表的项目签字盖章(调查表中村委会注明是否为本村村民,有无违反行为;
9. 生活来源证明(工作单位证明,退休证,存款,个体工商户执照);
10. 老人身边无子女的(以照顾老人为由落户的,不予办理)
11. 户口迁入调查表必须由黑色水性笔填写,调查表涂改无效。
办理户口流程
第一步:三河户籍科——开准迁证(带齐上述资料)
第二步:回原籍——迁出户口——开迁出证
第三步:燕郊公安局户籍审批大厅(102国道兴达集团站)——办理新户口本、身份证:注原户口本、身份证带上、燕郊户籍科要收回。
如有疑问请咨询:
燕郊户籍科电话:0316——3325615
三河户籍科电话:0316——3175891